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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计价法计提坏账准备怎么算(什么是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政府单位在履职或提供服务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坏账,坏账不仅会影响政府单位正常业务的开展,而且还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因此,各单位应通过加强对应收款项管控,采取相应措施规避或减少坏账的发生,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因此管控与核算坏账业务不仅必需而且十分重要。


一是明确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 ,这是管控与核算坏账业务的基础。


为应对坏账损失带来的风险,各政府单位应一方面加强对应收款项管控,另一方面应当按照“谨慎性”会计原则及相关制度要求,定期或至少在年度终了时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并分析其收回的可能性,对预计可能发生坏账的应收款项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


二是正确选择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这是管控与核算坏账业务的前提。


各政府单位应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规定确定坏账的核算方法,其中:1.行政单位采取直接核销法核算坏账而不计提坏账准备。2.事业单位可以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的计算公式是: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按照期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或+“坏账准备”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但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注意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则应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二是要注意个别认定法的运用问题:首先个别认定法可以单独使用,但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不是应收款项的总额而是客户的信用状况及其偿还能力,计提坏账准备的比率不是所有的欠款客户都用一个相同的比例,而是根据客户不同的信用状况确定其不同的计提比率。只有调查清楚每个客户的信用状况和偿还能力,才能据此确定每个客户的计提比率,然后再根据欠款数额计算与核算坏账准备;其次个别认定法也可以与其他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共同使用,比如在采用余额百分比法或账龄分析法等计提坏账准备时,如果某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与其他各项应收款项存在明显的差别,且该项应收款项如果按照与其他应收款项同样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将无法真实地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就要对该项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但该应收款项,应从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中剔除。


三是准确核算坏账,这是管控与核算坏账业务的关键。


政府单位应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确定的坏账准备数额,对可能发生的坏账进行确认并及时而准确的会计处理。对于核销的应收款项各政府单位应当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以后期间收回时再进行注销登记。


(一)政府单位坏账的确认。实务中,政府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根据检查的结果再行处理,其中:行政单位应对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作为坏账处理;事业单位应对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生不能收回的迹象就应作为坏账处理。其中不能收回的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偿债后,确实不能收回;(2)因债务单位撤销、资不抵债或资金流量严重不足,确定不能收回;(3)因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债务单位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确定不能收回;(4)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经核查确实无法收回等等。财务人员应凭职业经验,对各种应收款项的可否能够收回加以判断,只要发生上述迹象之一的就可以确认为坏账。


(二)政府单位坏账业务的核算。由于政府单位的类型不同,所肩负的任务及其业务类型也各有其特点,因此各类型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坏账业务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事业单位坏账业务的会计处理。会计人员应首先根据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数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其次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财务会计根据核销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第三对已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后期间又收回时,财务会计分录为: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同时预算会计记账: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转余——年初余额调整”科目。


2.行政单位坏账业务的会计处理。行政单位会计人员应首先对发生的坏账进行报批,然后根据报批准核销的金额,财务会计分录为,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对于已核销的坏账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财务会计确认为“其他收入”,预算会计确认为“其他预算收入”。财务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预算会计记账,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其他预算收入”科目。另外需要注意:如果行政单位核销的是需要上缴财政的应收款项,则应通过“应缴财政款”科目进行核算,而不计入“资产处置费用”科目;以后期间又收回时直接计入“应缴财政款”科目,不计入“其他收入”科目。


【例1】某行政单位2019年年末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应收甲单位的账款20000元,已经超过规定的年限仍然无法收回,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核销。次年2月16日,该笔款项又收回。


2019年12月31日:


借:资产处置费用——货币资产损失核销 20000


贷:其他应收款——甲单位 20000


2020年2月16日: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其他收入——收回的坏账 20000


同时,预算会计记账: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20000


贷:其他预算收入——收回核销坏账 20000


【例2】某事业单位因开展业务活动所形成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第1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000万元,估计的坏账损失计提率5‰;第2年6月,确认乙公司坏账为10万元,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00万元;第3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500万元;第4年3月收到上年已核销的坏账10万元,存入银行。


(1)第1年应计提坏账准备为:1000×5‰=5(万元)


借:其他费用——坏账损失 50000


贷:坏账准备 50000


(2)第2年发生坏账,报批后核销时:


借:坏账准备 100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00000


(3)第2年末计提坏账准备时:


第2年末坏账准备贷方余额应为:1000×5‰=5(万元)


第2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应为:5-(-5)=10(万元)


借:其他费用——坏账损失 100000


贷:坏账准备 100000


(4)第3年末坏账准备正常贷方余额为500×5‰=2.5万元,因此应冲减坏账准备2.5万元


借:坏账准备 25000


贷:其他费用——坏账损失 25000


(5)第4年3月收到上年已核销的坏账时: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100000


贷:坏账准备 100000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00000


同时,预算会计记账: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00000


贷:财政拨款结余——年初余额调整 100000




摘自中国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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