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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变更属于(企业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变更)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99


重要内容提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或“公司”)2021年10月1日起开始采用新摊销方法, 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成本金额3,093万元。


一、会计变更的概述


为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真实情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参考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的折旧政策,结合无形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相关无形资产摊销方法进行变更,使无形资产摊销与真实使用更加接近,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采矿权摊销方法变更及对成本的影响


(一)采矿权摊销方法的变更


平煤股份现有采矿权是根据政府相关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要求有偿取得,为有年限采矿许可(一般为30年),因此平煤股份采矿权的摊销方法为在许可证年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但随着开采的不断进行,以及平煤股份新取得的采矿权价款缴纳方式的变更,由采(探)矿权价款调整为矿业权出让收益,此收益包含已探明的全部煤炭储量。现有方法已不能切实反应成本与摊销的真实情况,应采用产量法对采矿权进行摊销。


(二)采矿权摊销方法的变更对当年成本的影响情况


2021年10月1日起开始采用新摊销方法,预计增加成本金额3,093万元。


三、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过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亚会专审字(2021)第01220028号】,认为公司的专项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平煤股份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平煤股份第八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平煤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平煤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亚会专审字(2021)第01220028号】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2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具体披露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 上午9:00~12:00, 下午2:30~6: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经调大厦五楼)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综合处(邮编:467000)。


3、登记事项: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以上登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后)。异地股东可在12月28日下午6点前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综合处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综合处投资者关系科,联系电话(0375)2723076邮箱:pmgftzzgx@163.com,联系人:王昕。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9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潘树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098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潘树启先生、张建国先生、王良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延河先生、王新义先生、赵运通先生、康国峰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扩大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本地市场占有率,高效循环利用低成本资金,增加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将《关于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099号公告)


三、关于获得中央预算内财政拨款作为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获得中央预算内财政拨款作为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煤矿安全改造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豫财建〔2021〕86号)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省级资金的通知》(豫财建〔2021〕98号),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收到2021年煤矿安全改造财政拨款共计6810万元,其中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5093万元、省级资金1717万元。拟以投资的形式转入公司资本公积,作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独享权益。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100号公告)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97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张金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9人,实际表决监事9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098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该融资租赁业务不仅可以扩大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本地区融资租赁市场业务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通过高效循环利用低成本资金,增加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直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该业务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099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9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交易内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厚租赁”)拟同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全资的两家公司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有限公司合计开展不超过10亿元融资租赁投放业务,融资期限4年。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厚租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有限公司均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上海国厚租赁与上述两家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拟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全资的两家公司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有限公司合计开展不超过10亿元融资租赁投放业务。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234,598,216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数的52.57%。由于上海国厚租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有限公司均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方均受同一母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制,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8月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苏虹路333号万通中心A栋805室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后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93.75%股份,宏涛船务有限公司持6.25%股份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截至2021年10月31日,上海国厚租赁资产总额为114,055万元,总负债为42,169万元,净资产为71,88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270万元,净利润2,334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二)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


公司住所:禹州市褚河镇把庄村


注册资本:6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涂心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出资比例为100%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原煤洗选、运输及销售(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煤炭综合利用。矿山配件销售。设计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应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0月31日,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33,057.17万元,总负债为66,871.87万元,净资产为66,185.3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基建未投产),净利润-94.60万元。梁北二井主采煤层二1煤为低灰、低硫、特高热值煤质,可作优质动力煤和炼焦配煤。


(三)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


公司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夏店镇磨庄村村委会北800米


注册资本:92,488.96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小忙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原煤洗选、运输及销售;机械设备制造与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矿山配件的销售;电费、水费代收代缴


截至2021年10月31日,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52,660.53万元,负债总额为143,958.23万元,净资产为108,702.3万元。2021年底进入试生产时期,一年后即达产。公司圈定可采储量10838万吨,服务年限约51.6年。主采四3、二1煤层,产品可作炼焦配煤、工业动力用煤和民用燃料。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物: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有关生产设备(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类别:设备资产


3、权属:该等资产属于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所在地:河南省禹州市(梁北二井)、平顶山市(夏店)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2、租赁方式: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


3、租赁期限:4年


4、利率:租赁年利率不高于7%


5、租赁担保: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提供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一是努力扩大上海国厚租赁在本地区融资租赁市场业务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二是通过高效循环利用低成本资金,增加上海国厚租赁主营业务收入,提升经济效益;三是可以提高产融结合能力,加强平煤股份在煤炭产业链中的主导地位。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潘树启先生、张建国先生、王良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延河先生、王新义先生、赵运通先生、康国峰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扩大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本地市场占有率,高效循环利用低成本资金,增加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将《关于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融资租赁业务不仅可以扩大上海国厚租赁在本地区融资租赁市场业务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通过高效循环利用低成本资金,增加上海国厚租赁主营业务收入,直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该业务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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