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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成本分摊协议(集团公司成本分摊协议)




亿帆医药在年报中称,2021年,头孢他啶制剂药品由得邦制药及巨泰药业生产并实现销售约4700万元。但同时亿帆医药也表示,亿帆优胜美特尚未与各方就上述药品的生产及销售达成相关授权协议。


截至目前,各方均认可上述产品的全部权益归亿帆优胜美特所有,但各方对得邦制药和巨泰药业提供的上述产品生产成本存在异议,也未能就上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为亿帆优胜美特之前如何将产品实际权益归属于亿帆优胜美特及如何结算公司为上述产品进行市场推广的收益达成一致意见。


简单来说,亿帆医药与普洛药业在成立合资公司亿帆优胜美特以后,为了加速头孢他啶的补充申请、一致性评价申报和审评工作,做出了“以普洛药业子公司得邦制药和巨泰药业名义进行相关产品申请、申报”的“权宜之计”。


但随后,这一“权宜之计”背后的风险也浮现而出,双方在相关产品的授权销售问题、生产成本等方面出现分歧。


目前,亿帆医药表示,各方正积极沟通,争取尽早消除异议,达成相关协议,完成相关结算并将上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为亿帆优胜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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