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福州中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网传〔2019〕13 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8〕65号)有关要求,省政府决定将福建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调整为福建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张志南常务副省长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协调小组成员包括:省政府副秘书长尤思德,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效能办常务副主任谌庆福,省发改委副主任潘乙凡,省教育厅副厅长吴伟平,省科技厅副厅长林岿然,省工信厅副厅长兰文,省公安厅副厅长张东鸣,省民政厅副厅长林弘,省司法厅副厅长俞建春,省财政厅副厅长杨隽,省人社厅副厅长吴小颖,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周锦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黄书林,省住建厅副巡视员高起荣,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王增贤,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姜绍丰,省商务厅副厅长黄德智,省文旅厅副厅长吴立官,省卫健委副主任陈辉,省国资委副主任刘宝和,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罗庆春,省医保局副局长梁步腾,省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温正斌,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陈耕,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总经济师郑元芳,福州海关缉私局局长郗俊江,厦门海关缉私局局长崔庆超,省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谢雅星。


(二)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在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省委和省政府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新创业创造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长由省发改委副主任潘乙凡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效能办常务副主任谌庆福,省司法厅副厅长俞建春,省住建厅副巡视员钟昌辉,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总监林国闪担任。精简行政审批组由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


负责牵头推进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政务服务改革。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造福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精简审批材料和优化审批流程,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指导和监督省、市、县(区)政务服务办事大厅或办事窗口,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长单位由省发改委副主任潘乙凡担任,副组长由省工信厅副厅长兰文、省财政厅副厅长杨隽、省自然资源厅副巡视员王轩、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郑彧、省住建厅副巡视员高起荣、省商务厅副厅长黄德智、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罗庆春、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陈耕担任。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暖、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新创业创造组


组长由省发改委副主任詹晨辉担任,副组长由省教育厅副厅长吴伟平,省科技厅副厅长林岿然,省工信厅副厅长兰文,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强,省人社厅副厅长王强,省国资委副主任刘宝和,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颜志煌,省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温正斌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新创业创造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罗庆春担任,副组长由省发改委副主任潘乙凡、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黄书林、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王增贤、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姜绍丰、省文旅厅副厅长吴立官、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总经济师郑元芳、福州海关缉私局局长郗俊江、厦门海关缉私局局长崔庆超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赖碧涛担任,副组长由省教育厅副厅长吴伟平、省公安厅副厅长张东鸣、省民政厅副厅长林弘、省司法厅副厅长俞建春、省人社厅副厅长高榕、省卫健委副主任陈星、省医保局基金处处长张煊华担任。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省政府分管领导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重大事项提请省委和省政府研究。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由省发改委副主任潘乙凡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各市、县(区)“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长由省司法厅副厅长俞建春担任。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督查组


组长由省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谢雅星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专家组


组长由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黄茂兴担任。


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书面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并按程序报批。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典型经验做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