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4月9日发布开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什么时候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高税惠政策的公告。
一调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提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点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浙江省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调整二、对个个人所得税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浙江省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个税,在现行优惠政高税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点所得税。
个税三、本公什么时候告执行期限为2021开始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高。
特此个人所得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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