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实资质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型式认可制度,尚未纳入上述制度管理的消防产品,暂时采用强办理制检验制度,消防相关产品进入市场时,其防火性能须经国家指办理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获得准入的产品信息及有关质量管理信息由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检测"统一向国内外发布。
认证制度
强制性认证制度
检测型式认可制度
强制检消防验制度
认证机构
评定机构:
应急管理部消需要防产都品合格评定中心是具有独立事业单位什么法人资格并经国家认可的消防产品认证机构。开展强制性认证工作和消防产品的型式认可工作。同时负责"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信息企业发布和日常管理。
检验机构:
1、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都督检验中心
3、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5、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6、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
认证流资质程
认证证书
产品认证证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
(一)委托人名称、地址;
(二)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需要时对产品功能、特征的描述;
(三)产品商标、制造商名称、地址;认证
(企业四)产品生产厂名称、地址;需要
(五)认证依据的认证标准、技术要求;
消防(六)认证什么模式;
(七)证书编号;
(八)发证机构、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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