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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日前发布通知,为进一步电子深化“非接触式”办税质效,满足纳税人税务局需求,税务局自今年9月1日起,自然国家税人可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办税子税务局”税务)办理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
代开的金额无限制办税。自然人可根据实际业务发生额在电子税务局代开发票,系统将税务按照总局网上自然人官网填写的代开国家金额依法云南省征收相关税费。电子自然人在电网上子税务局代开500元(含本数)以下的发云南省票,免征增值税。
提交代开申请后,可直接前往办税服务厅领取发票。已足额缴纳税官网款平台的,也可选择邮寄方式取票,税务机平台关提供快总局递配国家税送到家的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