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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网络公司建网站(汉中企业网站建设)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洋县“4·16”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该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正式宣判。案件当事人王某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没收非法所得33348.05元。此案为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






经汉中市洋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某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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