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星沙个人房屋出租(星沙房屋出租信息网)

现如今很多市民将房屋交给托管公司出租,省时、省力、省事,每月就能有固定的出租收入。然而,托管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事。这不,长沙蔡先生就遇到了件闹心事:租客还在租赁期,托管公司不仅不交房租,还玩起了失联。今天,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该起典型案例。


为盘活闲置房屋,家住长沙市天心区某小区的蔡先生打算将房屋出租。为省去麻烦,他于2018年3月1日跟三太公司签订了《长沙市房屋出租委托存房合同》。依照约定,三太公司以蔡先生的名义全权代理人出租,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月付,每月1900元。同时,三太公司还应在委托期内向承租人代收房屋物业费并支付给物业公司,双方的违约金按100元/日计算。


三太公司经合法传唤,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决定缺席审理。2019年9月17日,天心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解除蔡先生与三太公司之间的《长沙市房屋出租委托存房合同》,由三太公司向蔡先生支付房屋租金8550元和违约金5700元,并支付物业费1839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