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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房租专项扣除标准(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租金标准)






1月1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实施,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成了新年的第一个大礼包。


然而,不曾想,个税专项抵扣申请,最后BUG竟然出现在租房上,成了租客和房东的博弈。


而在厦门,租房如何征税,真的很多吗?会因此房租大涨吗?




01

“补税”风波再起


房东慌,租客更慌




最近一张“个人房屋租赁纳税通知”引发关注!





该通知称受税务部门委托,经查你(单位)出租房屋并取得租金收入,未按法律规定申报纳税,限期需至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办理纳税申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报由税务部门进行处罚。该通知的落款是布吉街道社区网格管理中心。


不少人看到这图,都很恐慌,房东慌,租客更慌。房东怕交税,租客怕涨租。


不过,有人注意到了其中的细节,表示这完全是人为制造恐慌。


“深圳早就有这个了,现在才拿出来蹭热点”


“看日期!12月14日!那时候个税还没正式进入填报期,所以和个税申报没关系!”


“毫无意义地人为制造恐慌情绪,请注意落款方”


……


对此,布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的确需要补缴税款,补缴时间自租房合同起始时间起。但是,补缴通知与个税申报无关!


有记者咨询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客服也表示目前没有接到根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追征房租相关税费的通知。


而另据一财报道,税务局人士表示,目前地方不大可能会通过房租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去查房东租金收入是否交税,税务总局也没有这方面加强征管的通知。


不过租客更关心的是,房租是否会涨?


日前,浙江杭州一位租房者在朋友圈贴出了中介管家发的通知,上面写着:“目前的房租不含税,如果填报公司相关信息用于扣除,相关税费由租客承担,相当于年租金的20%。”





一边是个税可能抵扣几十块,另一边是房租可能上涨几百块,租客是进退两难。甚至很多租客为了避免与房东闹僵而被扫地出门,被迫选择不再申报租金支出扣除,无法享受到国家发放的个税减税红包。


对此,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汪蔚青认为,在申报租金扣除时,新规只是要求留存房租合同等备查,并没有要求提供完税发票和付款记录,本身政策已经考虑很周到,释放了最大的制度善意。如果很多房东借机威胁涨房租,租客可以根据租赁合同条款的约定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直接向税务部门举报。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当务之急是相关部门尽早出台过渡性政策,比如对出租房屋租金在一定额度内的收入免税,从而降低征纳双方风险,稳定市场上对减税降费的预期。





02

厦门租房这样缴税!




那么,在厦门情况如何呢?在厦门出租房屋到底要交多少税?


2018年1月底,厦门地税发布关于自然人出租房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公告称,2018年3月起,正式实行。





根据厦门市地税局公告的核定征收税率:自然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然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税收入×5%×税率。


厦门地税官方微博还解释,个税原来就有征收,税率也没有变!只是明确对于核定征收方式,计税金额是“按租金收入的5%”,实质是减税!





▲厦门地税官方微博回应截图


简单地说——




●原本是 租金收入×税率●现在是 租金收入×5%×税率



来举个栗子——




以一套租金为3000元的住房计算,原本纳税额应为300元。


而按照新的征收所得税,3000元的租房应收房租的5%是150元,再乘以10%的税率,最终缴纳的税费为15元。


这样一算,税费足足下降了95%!


所以,在厦门,其实房租税费并没有那么可怕。


如果有房东以让个税申报需要大量税费为由,拒绝提供信息。厦门的租客们,可以摆数据讲道理,好好和房东商量商量。


毕竟在厦生活不易,能少点税,就少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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