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执法检查涵盖全县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建筑领域、交通建设领域、规模较大的超市、酒店、餐饮服务领域,主要锁定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生产制造类和建筑类企业,特别是将曾经发生过欠薪的用工企业作为重点排查对象。通过查阅企业用工管理台账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与企业人事经理和工程项目劳资专管员座谈、实地查看非煤矿山、工厂生产车间以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现场询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某在建工程项目时,施工现场的4名农民工向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反映,该项目劳务分包公司拖欠4人工资合计约1.8万元,公司以项目资金还没有拨下来公司没钱为由,未按时发放工资。眼看马上要开学了,孩子的学费还没有着落,大伙心急如焚。劳动监察执法人员立即约谈该项目劳务分包公司负责人,经积极协调,该项目劳务分包公司以转账方式垫付了这4名农民工工资。
截止目前,新晃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共检查各类用工企业36家,涉及农民工1632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下发询问通知书4份,责令改正决定书2份,督促企业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1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