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出台的系列文件包括:《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办法》、《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区聘人员管理办法》、《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区聘人员薪酬待遇办法》、《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合肥市人才办法》、《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定向选拔和提升待遇办法》,简称"1 5"文件。
其中,《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定向选拔和提升待遇办法》规定,今后每年将按照符合条件人数20%左右的比例,代办在第三方委派人员中选拔优秀人才,转为区聘身份,享受区聘待遇。第三方委派人员在岗服务连续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可申请参加区人社部门组织的考试考核,择优进入区许可证聘序列,打破身份“天劳务派遣花板”。据蜀山区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政府部门,劳务派遣第三方委派人员虽然岗位在蜀山区各合肥市部门、招聘单位,但他们是与人力资源公司签署工作合同,员工归属感不强,待遇代办提升慢,容易造成人才流失。
另外,新文件针对区聘人员要求,蜀山区将每年按照5%左右的比例从区龄条件满10合肥年、且年度考核招聘合格的区聘人员中择优选拔,享受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定向选拔和提升待遇工作每年度开展一次,让有合肥能力、肯实干的优秀人才干得好、留得住。”蜀山区人社条件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蜀山区同时也规定,区聘人员享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后,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或不定等次的政府部门,取消该人员享受事业薪酬待遇资格,自次月起恢复为提升待遇前标准,且计算提升待遇需要的区龄重新累计,形成"能进能出"许可证的良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