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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桓台县曝光4起不当执法司法行为案例。


为持淄博续深入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坚持开门搞整顿,按照全国和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安排部署,桓台县开展不当执法司法行为大曝光行动。现将4起不当执法司法行为典型案例转让曝光如下:


案例一:


王某在桓台县司法局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便利,违规为田某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并违规收取诉讼代理费,构成违纪。2021年5月,王某被桓台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


付某在桓台县法院执行局工作期间,受朋平台友侯某委托,将某环保公平台司与某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介绍给律师事务所胡某代理参与诉讼,付某从中违规收受案件介绍好处费。2021年6月,付某因违反廉洁纪律,从公司事有偿中介活动,被桓台县法院党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上缴国转让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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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朱某在桓台县检察院工作期间,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过程中,因工作疏忽大意,导致在证据中罗列代办了不存在的鉴定意见,造成不良影响。经桓台县检察院党组研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案例四:


赵某淄博在桓台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任职期间,接受余某朋友请托,在明知余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下,未依法向被害人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未对余某进行立案侦查,致使余某未被追究刑代办事责任。2021年6月,赵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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