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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大事记

2019年1月5日,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非税〔2019〕1号)。我省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2019年5月,完成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方案论证,6月5日通过了建设方案专家评审,为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2019年12月12日,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有关财政电子票据及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豫财非税〔2019〕5号),印发了14种财政电子票据及机打票据式样,为我省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做好了业务准备。

2020年1月19日,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本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豫财非税〔2020〕1号),针对性地选择了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党校、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19家省本级直接登录非税系统开票单位作为试点,先行先试,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2020年1月19日,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党校开出第一张财政电子票据,是我省成功开出的第一张财政电子票据。

2020年2月29日,全省统一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与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成功对接,可查验下载我省开具的财政电子票据。

2020年5月29日,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市县全面开展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通知》(豫财非税〔2020〕2号),启动省以下用票单位财政电子票据改革。

2020年5月29日,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省本级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通知》(豫财非税〔2020〕3号),自2020年6月1日起,我省省直用票单位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全面推开。

2020年6月10日,召开全省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视频会议。安排部署我省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绘制全省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全面推广应用财政电子票据。

2020年7月10日,河南省医疗机构第一张财政医疗电子票据在河南省中医院开出,标志着有自建系统单位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取得突破。

2020年年底,省直单位全部完成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任务。省本级1632家用票单位实现电子票据管理,全年开票量达456万张,开票金额130亿元;市县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开局良好17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148个县(市、区)已全面实施改革。

2021年3月,制定2021年深化全省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实施方案,加速推进市县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

2021年6月,周口信阳2个省辖市本级,宜阳新蔡郸城鄢陵4个省财政直管县率先完成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全省省市县乡四级用票单位全面实施财政电子票据改革。

2021年7月29日,我省电子票据统一公共服务平台与全国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成功完成对接。全省财政电子票据可以通过全国查验平台查验功能,实现跨省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

2021年11月12日,完成全省法院诉讼费电子票据改革任务。为适应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规范法院诉讼费征缴管理,将法院诉讼费电子票据改革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清单,全省185家法院全部上线,共开具诉讼费电子票据94.52万张,开票金额32.82亿元,解决了基层法院上划后领票难、用票难的痛点问题。

2021年11月17日,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启用和调整部分财政电子票据式样的通知》(豫财非税〔2021〕6号),启用河南省省级政府公物仓资产接收专用电子收据和河南省罚没物资统一电子票据,丰富了我省财政电子票据种类。

2021年年底,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圆满收官,成功跻身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第一方阵前列。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涵盖医疗、非税、社团会费、公益捐赠、资金往来等所有财政票据种类。全年开出电子票据1.37亿张,开票金额8819.02亿元,节约纸质票据印刷成本3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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