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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信用网站(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避免粗放式”“大呼隆”


坚持房住不炒


完成房地产投资8000亿元以上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着力在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上提质增效。要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因城施策、分类指导,推动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完成房地产投资8000亿元以上。


健全房地产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坚决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完善房地产调控协调机制,加强金融、土地、市场监管等调控政策协同,探索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联动新机制,切实增强调控政策的协调性、精准性。强化市场监测和分析研判,对出现异常波动的城市及时提醒警示。


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管理办法。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曝光开发、中介、租赁、物业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当前,要妥信息善处理个别企业、项目逾期交付风险,把“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作为首要目标,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切实担起责任、强化监管,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坚持租购并举,从土地供应、房源筹集、建设手续、金融税收等方面,研究制定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个人散租市场中介服务,加强轻资产长租房企业监管,支持重资产长租房企业发展。加快“租购同权”落实落地,保障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与购房者享受同等待遇。年底前,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达到30家以上。


深化“齐鲁红色物业”建设。在“塑优势、创品牌”上下功夫,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60%以上,物业服务整体覆盖率、物业企业党的组织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继续开展物业领域“大排查、解难题、暖万家”专项行动,擦亮“齐鲁红色物业”品牌。


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8.9万套(间)


围绕住有所居目标,着力在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上提质增效。坚持住房“两个体系”统筹推进,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尽最大努力解决不同群体住房困难。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各地要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建立领导推进和联审联查机制,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编制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要落实国家和省土地、金融、税务、公共服务等支持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场力量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现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


济南、青岛等人口净流入城市,要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持续扩大供应规模;其他各市也要充分利用难得的“政策窗口期”,加大推进力度,尽快形成有效供应。今年,全省要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8.9万套(间),新筹集公租房1000套,发放租赁补贴4.58万户以上。此外,各地要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扎实开展棚户区改造。严格棚改范围和标准,科学把握节奏和时序,把重点放在老城区内脏乱差棚户区改造上,今年计划开工7.6万套、基本建成9.1万套。相关城市要逐项目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落实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任务。


全面提升公积金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稳步扩大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全年新增缴存1400亿元以上。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职工刚性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拓宽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范围,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城市更新提质增效


开工改造3889个老旧小区惠及67万户


聚焦内涵品质提升,着力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上提质增效。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积极探索与城市更新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实施路径,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坚持“留改拆”并举,发挥好城市更新试点示范作用,通过片区综合改造、微更新微改造等途径,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河北省质提升,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信息居。


健全完善政策机制。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为各地开展城市更新指明路径。鼓励引导专业机构开展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标准研究,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扎实开展3个国家城市体检试点及6个省试点,在设区市加快推开城市体检制度,为精准开展城市更新奠定基础。


积极发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加快以“新城建”对接“新基建”,聚焦市政设施智能化、智慧社区等重点,拓展物联网、云计算、5G、大数据等技术应用,扎实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和城市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打造“智慧住建”,实时感知城市状态,引领城市建设转型升级。支持济南、淄博等城市开展智慧城市和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形成新的投资增长点。


完善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市政公用设施网行动计划,各地将加大各类市政设施更新改造力度,提高路、水、气、热及排水防涝等保障能力。


加快构建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络系统,推进快速路成环成网、互联互通。新建改建城市道路1200公里新建公共停车位3.5万个以上。设区市新增海绵城市面积120平方公里,新建综合管廊25公里。推动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向公共供水企业移交,确保水质安全


突出抓好城市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年内完成450公里以上(全省共710公里)。对“跑冒滴漏”问题严重、热损较大供热管网进行修复改造,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000万平方米


实施城市公厕提标便民行动,新建城市公厕600座以上。同时,要科学规划建设符合适老化、无障碍要求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人民建设有温度的城市。


今年山东将高标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全省新开工改造1963个项目、3889个小区,惠及城镇居民67万户。王玉志说,各地要高水平编制改造方案,增加完善提升类改造内容,提高改造标准,将雨污分流、节能改造、弱电入地等优先纳入改造范围。创新金融支持方式,落实闲置土地利用、存量房屋用途调整等政策,创新丰富“4 N”模式,探索可持续投入新途径,构建共建共享新格局。


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总体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完善城市设计体系,强化建筑风貌管控。举办“山东设计大师讲堂”,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严格超高层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监管,坚决杜绝滥建“文化地标”等形象工程,杜绝简单模仿新兴城市风格、大规模迁移砍伐树木等行为。编制《山东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创新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方式,抓好街区风貌维护和提升,让“凝固”的历史焕发生机。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山东将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


注重人本精细智慧,着力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上提质增效。树牢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建立与城市更新行动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体系,全力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


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王玉志说,今年将城乡建设制定《山东省城市管理基层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标准》,各地要抓好基层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人员着装、执法车辆使用等制度,健全执法动态清单,把各项精细化管理标准贯穿城管执法全过程。要坚持“人民城管为人民”,拓展“721”工作法广度深度,探索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新模式,建立轻微免罚清单,使“城管蓝”成为守卫市民美好生活的“保护色”。深入推动网格化管理,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打通城市管理“最后一公里”。


提高城市智慧化管理效能。各地要加快数字化城管向智慧化升级,推进部、省、市、县四级平台互通。拓展智慧化城管平台应用范围,建设户外广告管理、供热监测、环卫监管、垃圾分类、城管执法等专项业务应用系统,强化数据分析研判,实现对城市管理热点问题的智能预警。


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继续实施保护城市“绿水青山”等五大增绿攻坚工程,见缝插绿、拆违建绿、破硬增绿,新增城市绿道500公里以上,推进园林城市提质升级,创建一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依托城住房市水系科学建设滨水绿地空间,特别是沿黄城市要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2022年3月1日《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山东省将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王玉志说,各地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健全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完善垃圾管理配套政策标准,推动源头减量,构建全程分类收运处体系。设区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要实现有效覆盖,各县(市)至少有1个镇(街)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省里将建立垃圾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王玉志说,山东还在稳步推进垃圾焚烧等处理设施建设,新建3个垃圾焚烧项目,新增处理能力2400吨/日,同步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或整治。


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改善小城镇人居环境


立足服务乡村振兴,着力在开展乡村建设行动上提质增效。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为着力点,以县域为单元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持续加大村镇建设力度,落实乡村建设“营建要点”,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好时度效,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行业样板贡献力量。


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示范引领、梯次发展的原则,选取部分基础较好的镇,开展小城镇建设提升试点,强化资金、土地、人才保障和扩权赋能,加快推动基础设施向村镇延伸,力争到2025年部分镇实现镇域常住人口10万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亿元“双十”目标。


提升全省小城镇发展质量,有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持续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研究制定指导性意见,加快补齐管网配套短板,推广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改善小城镇人居环境。


提升农房建设品质。研究制定农村新型住房政策文件及建设指引,健全相关技术标准体系,编印农房设计图册。开展农村新型住房建设试点,以点带线、由线拓面,全面提升农房品质和现代化水平。


强化村镇历史文化保护。加快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报批和备案,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健全传统村落监测评估、警示退出、撤并事前审查等机制,组织传统民居申报试点,探索传统民居活化利用方式方法。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各地要按照“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要求,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完善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健全厕具维修、粪污清运、利用处理服务体系。持续做好农村厕所革命摸排问题整改,对不能使用或不能全年使用的问题厕所,要尽快完成整改。


清洁取方面今年通道城市要基本实现应改尽改,非通道城市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全年完成农村地区改暖100万户以上。研究完善农村地区取暖季运行补贴办法,保障群众用得起、用得好。


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


力争总产值突破1.75万亿元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在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上提质增效。各地要抢抓机遇、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全力做大做强建筑业,力争全年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75万亿元。


实施内培外引,壮大龙头企业规模。通过战略重组、国企混改、产权置换、兼并重组等,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落实财政奖励和招商引资政策,积极引进中建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等大型企业集团来鲁设立子公司,大力发展总部经济。


同时,鼓励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走错位发展、良性竞争道路,培植壮大龙头企业群体,力争年内百亿级企业超过30家。


聚焦延链强链,打造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出台《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建立“链长制”和骨干企业目录,培育打造省会、胶东、鲁南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智能建造,加快BIM技术推广应用,开展建筑产业互联平台建设应用试点。加快发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推广装配化装修。2022年,全省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


着眼省外国外,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支持本地骨干企业和央企国企通过联合体投标等方式,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海外工程建设发展联盟作用,巩固拓展“一带一路”等海外市场,力争出省产值增长10%以上。


强化政策支持,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强“政银企”对接,引导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建筑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全面推行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落实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减轻企业国家垫资施工压力。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启动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形成开放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促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构建绿色城市发展格局


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着力在促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上提质增效。全面落实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部省合作、中德建筑节能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出台《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积极推进绿色城市建设。总结青岛试点经验,构建绿色城市建设、评估、考核指标体系,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统筹城市生态廊道、通风廊道、景观视廊和绿道建设,构建绿色城市发展格局。


严格落实县城建设“营建要点”,开展绿色低碳县城试点,研究制定绿色低碳县城建设技术导则及评价指标体系,合理控制县城建设强度,完善绿色低碳基础设施,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绿色低碳生活。行业国家


大力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县要编制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推行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其他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不断扩大高星级绿色建筑比重。研究建立绿色金融与绿信用色建筑协同发展机制,开展绿管理办法色建造、绿色建材示范工程建设。2022年,新增绿色建筑占城镇新竣工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90%以上。


加快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修订《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发布《山东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技术规范》,研究制定近零能耗建筑技术要求及推广政策,推动低碳、零碳建筑(社区)试点建设。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运维管理和数据应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探索基于能耗限额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机制。加快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筑应用,调整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扎实开展“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雨污合流管网清零。今年,全省城市(县城)建成区改造雨污合流管网1000公里,30个县(市、区)建成区完成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即知即改,实现动态清零;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地表水准Ⅳ类提标改造率达到30%,再生水利用率提高2个百分点。此外,要统筹抓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扬尘治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不断提升住建领域生态环保水平。


深化住建重点领域改革


强化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城乡建设建设


突出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在深化住建重点领域改革上提质增效。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加快住建领域制度创新,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主动回应市场主体需求,实施改革创新攻坚任务“揭榜挂帅”,提高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加强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推动工程住房审批系统与“多规合一”、施工图联审、不动产登记、市政公用等系统更高质量互联互通。优化项目策划生成机制,集成项目要素,提前消除规划矛盾,加快投资项目落地。完善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落实“净地”出让条件,强化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常态化开展“体外循环”“隐性审批”问题整治。完善审管互动机制,建立项目审批“好差评”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住建政务服务“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提升高频事项政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归并减少资质资格许可事项,抓好“证照分离”改革措施落实。按照新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研究出台山东省资质改革实施方案。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网站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现检查事项全覆盖。加强对省级下放许可事项的督导评估,确保实施效果。


深化行业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加快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实施多因素综合评价,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加快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完善新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建设工程造价大数据服务平台,全面实施施工过程结算。


提升住宅品质和交付质量


推行分户验收先验后收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着力在筑牢安全发展基石上提质增效。全省住建系统各部门要坚决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确保群众住房安全。扎实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摸清城乡房屋底数,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河北省升工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长效机制,及时将新出现危房纳入改造范围。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严把时间节点和数据质量关,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狠抓安全总监、塔机“十必须”等规定落地见效,严惩重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


推广应用施工安全监管系统,建设智慧工地,在高危岗位、高危部位逐步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突出危大工程管控,抓好易发群死群伤的施工作业环节和季节性风险防控,以防范高坠事故为突破口,着力破解习惯性违章问题。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完善建筑设计、材料设施、施工工艺、节能环保、质量评价等全流程质量保障体系,推行信息公示、工地开放、分户验收和先验后收等制度,努力提升住宅品质和交付质量。


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监管信息平台。改革创新工程质量保修机制,适当延长保修期限,推广质量缺陷保险,倒逼工程品质提升。


聚焦工程质量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防渗漏和预拌混凝土质量、工程检测等专项整治。严网站把勘察设计质量关,规范施工图审查服务政府采购行为,确保“阳光图审”落到实处。


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积极争创“鲁班奖”“国优工程”,打响“齐鲁建造”品牌。


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各地要加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明确职责、理顺机制,信用加强消防审验信息系统建设,确保消防审验工作“接得好、效率高”。严格建设工程消防监管,依法查处肢解发包、违反强制性标准、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创新消防审验模式,实行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告知承诺制。完善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强化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和技术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提升消防设计审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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