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浙江省自然人电子税局扣缴端(浙江省自然人电子税局扣缴端手机版下载)








国务院: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

国务院办公厅27日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 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下载政策保障落实。


延长假期对于会计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征期申报税等事项了,还有关于延长假期的工资问题,下面电子给大家回复。




征期申报税问题

以上海地区为例,延长假期后,税务部门反应迅速,发布了以下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


提倡网上办税缴费的服务提示


尊浙江省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办税服务厅作为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端区域,为保障公众健康,建议您在需要办理相关涉税缴费业务时,尽量选择通过网上办理,减少前往办税服务场所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一、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用申报、缴税和其它涉税申请业务均可办理。(具体详情请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浏览。网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如您有特殊情况必须至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您也可通过上海税务实时取号微信小程序以及电子税务局,采取提前取号、预约等方式,避免长时间排队。


如您需要咨询涉税问题,可在上海税务网站或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在线咨询”,实现自助式智能咨询。




二、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


如您(属于自然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您登录上海税务网站,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扣缴.chinatax.gov.cn/)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如您(属于扣缴义务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业务,请在上海税务网站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如您(属于自然人)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行缴费业务,可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支付宝、版微信、指定银行app或网银、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在线缴费。如您(属于集中办理单位)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业务,可通过税务社保费代收客户端进行申报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将尽心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如有涉税缴费业务确需进入办税服务场所办理,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配合下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戴好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既为自己负责,也为他人负责。祝全市纳税人、缴费人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幸福的春节!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0年1月26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


和学校开学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紧急通知如下:


一、本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上海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2月17日前不开学。此前,学校不组织学生返校、不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包括培训机构)。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一旦确定,将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针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沪的人员,各相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


四、各相关企业和学校要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2020年1月27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




延长的3天,有关工资怎么计发?

一、延长的3天是法定节假日吗?


答:不是。《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扣缴)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国法定节假日一共11天。春节法定节假日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注意,除夕不是法定节假日,而是调休。


春节假期延长3天,是因为疫情严重,国务院为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采取的防控隔离措施。因此,这3天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二、延长的3天假期,没有工作有工资吗?


目前我国的甲类传染病只自然人有两种:鼠疫和霍乱;乙类传染病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丙类传染病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自然人腺炎、风疹等。


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税局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国务院延长春节假期3天,其实质并不是让全国人民休假,而是为了避免人员聚焦防控疫情发展,因此3天休假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三,延长的3天,工作了没有补休工资怎么发?


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1、在综合计算工时下:


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计算工时税局集中工作集中休息,不存在休息日工作2倍工资。端在综合工时下,只需要计算其审批的周期时间内工作小时数,超出的时间按1.5倍计算加班费。


2、在标准工时下:


第一种意见认为,国务院已经通知延长假期,那么在此期间工作的应该安排补休,按《劳动法》规定“补休”休息日工作的规定,因此没有补休的应该按休息日计发2倍工资。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国务院放假安排,春节3天法定节假日,调休4天。延长的3天,并不是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在此期间工作的,不管是医护人员以及相关参与疫情防控人员,还是超市、商场的工作人员等,都属于正常劳动,在此期间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怎么理解?正常劳动发放正常工资。


实务中相同情形不少,比如医疗期内、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婚假期间等正常劳动的,并不获得补休和加班费的特殊待遇。前文通知里提到的“按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后续人社部电子可能还会出相关规定。




四、地方规定延长的天数与国务院不一致,以那个为准?


1月26日消息,苏州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其中指出,各地各单位最大程度动员离苏人员不得提前返回苏州,本地人员做到减少流动。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月8日24时;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月17日24时。涉及市民生活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贸市场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除外。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员手机工合法权益。




有读者留言,苏州延长的时间比国务院的要长,以哪个为准?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因此,疫情防控应当尊重地方规定,苏州的防控隔离措施已经批准,当地应当遵守。其他地方(浙江也通知延期复工了)浙江省如果隔离时间比国务院要求的时间长,在此期间的工资问题,比照前述一、二、三处理。




回应几个高频问题:


1、延长假期,所以按休息日?


答:国务院这个通知,是为了防控采取的措施,所以不认为是休息日。




2、9.3抗日纪念日也按休息日了?


答:不能说之前的违法了,现在也违法。




3、国务院的措施不是隔离?


目的很明确,为了防控,减少聚集,防止病毒传播。这个就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作出的临时措施。如果这个不算,国务院手机延长假期没有法律依据。




4、更正:2月2日本身就是休息日,因此,在3天内上班的,如果2号那天没有被补休,是版要计发2倍工资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