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国家税务总优惠政策局、财政部发布2022公告,对年销售额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其中,对于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4亿元以下的中型企业,可延缓缴纳规定税费金额的50%;对于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规定的全部税企业所得税费。
为确保11月1日政策顺利实施,省税务局及时优化办税系统,于11月1日凌安徽省晨前完成各相关业务系统的升级工作。11月小微1日起,全省17.9万户制造业小微企业和1.4万户制造业中型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法申报时,安徽省操作界面会自动弹出是否申请延缓企业所得税缴纳规定范小微围内税费的提示。纳税人点击确认办理缓缴税费后,相关缓税申请自动受理。小规模其中实行优惠政策简易申报的制造业税率个体工商户无需确认,20222021年税率11月至2022年1月暂不划扣其应缴纳的部分税费,自动延缓至小规模3个月后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