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参保居民未在规定延长期间内参保缴费的,应当一次性全额补缴个人和政府补助部分医疗保险费800元,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欠费和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批量扣缴征费中,部分缴费人因社保卡销户、社保卡挂失、账户冻结、未激活、账户金额不足等原因扣缴缴费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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