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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1至6月份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2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1至6月份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度1至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7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951,45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89.2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693,999,989.20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汇入公司开立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账号:359008890018010091905),另扣减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618,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3,381,989.2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5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10,122,182.20元,支付结算手续费537.85元,收到利息收入327,821.09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83,887,090.24元。


2、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 使用募集资金407,044,237.4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 投入募集投项目111,379,613.30元,支付结算手续费85.00元,收到利息收入615,980.80元。


综上,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28,546,032.90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66,079,135.34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6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于2017年11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表:


2018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张斌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叶宏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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