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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山西省环保厅监察总队田世明最新动态)

今年以来,吕梁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共出动检查组6300余个,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1500余家(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75200余条……省安委办第四督察组10月11日至21日深入吕梁,督查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省安委办第四督察组在吕梁宏泰广场督查


省安委办第四督察组在吕梁市住建局查验资料


对照省安委办《关于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目前吕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泉焦化工业园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出现“真空地带”,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涉及的16条34项重点工作任务至今未开展;吕梁机场、西山煤电五麟煤焦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鹏程物流有限公司、汾阳中科洲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均存在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风险告知不精准、风险管控措施不达标、风险管控责任不落实、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本次督查的12家企业中,山西华润福龙水泥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有的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有的建立了但未实现动态管理。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安全生产领域一项重要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是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治本之策。督察组要求,吕梁市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真正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力度,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加强对工业园区工作指导,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责任体系;梳理盘点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整改存在问题,推动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全面完成。


山西省安委办督查巡查第四组组长、省环境生态厅副厅长级监察专员武玉祥指出:“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的落实进程,确保安全责任提升一个水平。”


在22日的反馈会上,山西省安委办督查巡查第四组将督查情况移交给吕梁市政府。


(责编:刘洋、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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