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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缴稽核(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一纵一横”两联动,织密网络稳运行。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医保稽核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沂南县医保局勇挑重担,积极作为,更加重视医保基金征缴稽核工作,以“一纵一横”联动织密医保征缴稽核网络:纵向上,局党组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召开会工作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部署,实现上下联动,并由基金监管科牵头成立医保征缴稽核专班,协同各科室共同确保医保基金“大后方”;横向上,积极联合县人社局,召开2020年度医保征缴稽核工作会议,向全县200家企业相关负责人明确稽核要求,以便开展后续社保、医保基金稽核工作,并将数据共享,共同追治,形成合力。


“五个统一”固流程,严格步骤求实效。将稽核工作重心放在规模较大企业、劳务派遣机构和被举报投诉单位,重点稽核企业不参保、漏报参保人数、欠缴医保费和少报缴费基数等行为。并制定“五统一”标准,即统一制定方案,统一下发通知,统一稽核标准,统一稽核程序,统一稽核时间。实施稽核前,以向被稽核单位下达稽核通知书形式,对稽核的时间、内容、方式、稽核人员及被稽核单位需提供的资料等进行明确。稽核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对被稽核单位提交的原始材料进行核实,对单位参保险种情况、缴费基数情况、参保人数及缴费情况等有关情况实施稽核;通过实地稽核,及时准确掌握参保单位的缴费能力,有的放矢地做好催缴促缴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企业医保征缴稽核200余家,发现问题76家,其中发现职工医保欠缴15家,职工未全员参保76家。


“四个结合”绕中心,立行立改久为功。沂南县医保局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发散思维,始终围绕“以稽核促征缴,以稽核规范征缴,保障职工权益”这一工作中心,抓好结合点,力求做到稽核与增强参保单位法律意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相结合;稽核与帮助参保单位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稽核与宣传医疗保险方针政策,扩大社会影响面相结合;稽核与培训工作人员,锻炼稽核队伍相结合。针对稽核过程中发现职工参保漏报少报人员、欠缴等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向企业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实行依法征缴。目前已有部分未按要求为职工缴纳医保的企业完成整改,为职工按要求缴纳了医保,有力保障职工权益,涉及5300余人。


沂南县医保局将持续跟进督导存在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同时也为参保单位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提供帮助,始终以严谨的工作、执着的态度持续推进稽核工作,切实、长久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并按照“全面稽核,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追求长效”的工作思路,将稽核的作用不断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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