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修订工作旨在强化《目录》与《办法》的配套衔接,融入最新监管导向和要求;同时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精简优化部分申请材料,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行政许可工作更加规范、便利、高效。
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录》是与许可规章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最早制定于2007年,并于2015年进行修订。银保监会于2020年3月对《办法》进行了再次修订,此次修订《目录》旨在增强与许可规章的适配性,融入新的监管导向和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动行政许可工作更加规范、便利、高效。
《目录》适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非银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