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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武宁县党校宾馆(江西上饶军校招生简章)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委委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纪检监察组原组长何根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宜春市委批准,宜春市纪委市监委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委委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纪检监察组原组长何根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何根生违反政治纪律,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机关选调干部重大事项,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活动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群众纪律,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何根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不信组织信“骗子”;“六大纪律”项项违反,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甘于被“围猎”,甘当恶势力“保护伞”;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春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江西省纪委批准,宜春市纪委决定给予何根生开除党籍处分,由宜春市监委给予何根生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何根生简历


何根生,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江西宜春人,大学学历,1992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9月至1997年6月,任宜春市袁州区三阳镇政府科员;


1997年6月至2010年4月,历任宜春市纪委科员、副科级纪检员、纪检监察二室副主任;


2010年4月至2011年6月,任宜春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主任;


2011年6月至2016年7月,任宜春市宜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任宜春市万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2018年2月至2020年10月,任宜春市万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任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2021年6月,被免去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九江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高级警长张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九江市委批准,中共九江市纪委、九江市监委对九江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高级警长张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平背弃初心使命,理想信念坍塌,对党不忠诚,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毫无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搞权钱交易;私欲膨胀、亦官亦商,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投资入股房地产项目,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执法犯法,包庇、纵容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违反“三个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执法活动;生活腐化,家风不正;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办理、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九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九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平开除党籍处分;由九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平简历


张平,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江西武宁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


1983年8月至2006年9月,历任九江市公安局原庐山区分局预审科科员,十里派出所副所长,刘家塘派出所所长,庐山区分局副局长,庐山区委610办主任兼庐山区分局副局长,九江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处长;


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任九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


2009年7月至2012年11月,任九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支队支队长;


2012年11月至2013年8月,任九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任九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水上分局局长;


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任九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政治部主任;


2015年8月至2016年10月,任九江市委维稳办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6年10月至2018年7月,任九江市委维稳办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


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任九江市委维稳办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任九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县级);


2020年8月,任九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县级)、一级高级警长。


转自廉洁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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