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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省通办

身份证丢了怎么办?别怕!

补办居民身份证的同时

可以申领临时身份证

着急用怎么办?别急!

即到即办,立等可取

没在户口所在地怎么办?

没事!全省通办

9月14日上午,在沈阳工作的铁岭小伙陈哲走进沈阳黄河派出所,前后不到15分钟,就完成了补办居民身份证和申领临时身份证的全部流程,陈哲连连感慨:“真没想到速度这么快,身份证丢了,还要出差,现在不急了。”

陈哲在民警的帮助下拍摄身份证照片。记者 黄岩 摄

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

此项服务打破了长期以来临时身份证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的限制,实现了即到即办,立等可取,解决了在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内,无证可用的燃眉之急。

现场核实确认身份。记者 黄岩 摄

以往,办理身份证的“麻烦事”在于,省内常住户口居民在省内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后,不能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比如,张某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沈阳,但在大连生活和工作,在临时身份证未实现全省通办前,其可在大连申领居民身份证,却只能回沈阳申领临时身份证。现在壁垒打破,群众可以在一地实现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的申领,便利性大大增加。

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全省通办,大大方便群众。记者 黄岩 摄

临时身份证已经实现即到即办,立等可取。记者 黄岩 摄

陈哲展示刚刚办好的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者 黄岩 摄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提示

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的申领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省内常住户口居民,在申请领取或因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要补领、损坏需要换领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也就是说申领临时身份证的前提是先申领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已经实现即到即办,立等可取,解决了在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内,无证可用等问题。

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的办理要求——

省内常住户口居民携带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证大厅或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后,方可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本人居民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受理凭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目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只能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因此,此类临时身份证也需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领。

临时身份证法律效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转自:辽宁日报·北国客户端

记者:黄岩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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