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独资司名称和住所;
2、公范本司经营范章程围公司;
4、股东名称;
小规模5、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独资职权、议最新事规则;
7、公范本司法定代表人;
个人8、董事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公司标准版 《公个人司法》第十一条规定章程,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小规模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标准版、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最新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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