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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代码(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税务局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1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分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国家税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5元


每股转增股份0.4股


相关日期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18年3月16日的2017年年度昆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7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代码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总局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96,876,8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4,219,200.00元,转增118,750,72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415,627,520股。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转增股税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主管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国税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徐金根、王冬梅、徐小艺、李进、向雪梅、瞿李平、吴惠明、冯丽持有的首发限售股、以及除高管外的21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上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或根据《科森科技昆山市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含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税务局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国家税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国家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5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待其转让股票机关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代码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国税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税务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225元。

昆山

3、对于机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0.22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主管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本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财税[2014]81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昆山市人民币0.225元。


5、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该类股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总局的相关规定在所得发生地自行缴纳现金红利第一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5元。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415,627,520股摊薄计算的2017年度每股收益为0.5571分局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为0.5286 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权益分配实施的相关事项。


联系部门: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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