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王女士来到法院,求助破产庭干警。原来,王女士是一件离婚财产纠纷案件的被告,想要对原告提起反诉,但苦于现在已经离婚,无法得知对方的财产信息,想请求法院协助调取相关财产信息。案件承办人认真听取了王女士的诉求,并详细翻阅案件卷宗后,认为调取证据确有必要,于是与王女士商定了前往原告(即反诉被告)所在地调取银行账户及社保等财产信息的相关情况。
3月4日上午8点,破产庭两名办案干警带着准备好的调查取证所需手续及证明文件,驱车前往原告(反诉被告)经常居住地泊头市。上午11点左右到达后,两人随即前往沧州银行,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出示证件并表明来意,最终在银行工作人员配合下,调证工作进展顺利,不到一个小时就调取了所需信息。
时值中午,考虑到接下来还要去工商银行等五个单位,时间紧,任务重,办案干警匆忙吃了些东西后,12点半就出发赶往下一站工行泊头河东支行,当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所调取的银行存款信息的开户行在解放支行后,办案干警毫不犹豫又立即驱车前往,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解放支行顺利取得了所需证据。
随后,办案干警又陆续前往建设银行、河北银行,河北银行因银行管理权限及网络问题,当天无法获得所需证据,办案干警为了保证工作效率,便与银行工作人员协商,确定了先向银行提交调证手续,等银行获取存款信息后第一时间将材料邮寄到法院的工作方案。
工作紧赶慢赶,时间匆匆流逝,截至下午4点30分,办案干警调取了四个银行关于原告(反诉被告)的存款信息。考虑要到下班时间了,办案干警又快马加鞭赶到泊头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和医疗保障中心,在工作人员配合下,仅用了半小时就完成了全部调证任务。直到下午5点,办案干警才驱车返程。虽然到达单位的时间已经是晚上7点,但办案干警仍然将全天调取的证据全部整理完毕后,才踏上回家的路程,因为这样才能保证后续的办案效率。
尽管案件还没有结案,但办案干警的办案态度和工作效率却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和肯定。基层法院干警外出办案是常态,虽然过程可能坎坷,行程可能奔波,但当所行有所获时,当帮助当事人排忧解难时,一切辛苦也就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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