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的启动仪式结束后,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现场捐赠19800元,踊跃为困难群众献上自己的一片爱心。
2018年,威海市各级慈善组织募集款物价值1.54亿元,支出款物价值1.17亿元,先后开展了助医、助学、助老、助困、助残、赈灾等慈善救助活动,惠及困难群众7.14万人。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团结一心,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但是,我们身边仍有一些需要关注和帮助的弱势群体:遇困学生、受灾群众、孤寡老人、困难职工,以及因遭遇重大疾病和意外事故导致家庭困难的人们。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就是为了募集善款,救助这些急需帮助的弱势群体。
伴随着《慈善法》的实行和“中华慈善日”的设立,威海市各级慈善组织不断拓宽募集渠道,努力救助更多的遇困群众。
“慈心一日捐”活动是经省政府批准、全省联动每年开展一次的善款募集活动,是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有效载体。自2004年至今,威海市通过“慈心一日捐”活动募集善款4.62亿元,为慈善救助活动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42万名遇困群众在慈善资金的帮助下走出困境,重新步入新的生活。
威海市2019年“慈心一日捐”活动主要有四种参与形式:一是现金捐赠。倡导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捐赠一天的利润,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开支。二是通过信息网络平台捐赠。爱心人士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登录市慈善总会网站或微信平台,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捐赠。三是设立冠名慈善基金。企业(团体)、个人(家庭)可以在慈善组织设立冠名慈善基金,按照设立人意愿全额用于慈善公益活动。四是定项捐赠。倡导企业和个人通过慈善组织设立的慈善项目,或者自行设立适合各自特点的慈善公益项目进行定项捐赠。对企业和个人的冠名慈善基金和定项捐赠,各级慈善组织将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全额用于慈善公益活动。
参与慈善可享受政策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规定:个人捐赠额不超过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威海市《关于在全市开展“海贝分”个人信用积分的试行意见》,对于慈善捐助或者获得慈善荣誉的,给予“海贝分”加分激励。分数达到AAA、AA级的,可以享受全市“信易游”“信易医”“信易借”“信易贷”等优惠政策。在政府部门评先选优、资金扶持、招聘求职等方面,海贝分高的,也有优惠政策。同时,开展“威海慈善奖”评选表扬活动,弘扬热心奉献的爱心企业、单位和爱心人士。
市慈善总会呼吁:慈善是人与人真诚的关怀,是心与心无私的奉献。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伸出热情的双手,集聚关爱的力量,积极参与慈善事业,为建设“精致城市·幸福威海”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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