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现场。澄迈县金江镇供图
1月5日,澄迈县金江镇立新路某土特产和文化北路某文具店内,陈某某和刘某某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处行政拘留处罚。1月25日,澄迈县金江镇某社区日用品综合服务中心内,陈某某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处行政拘留处罚。1月25日,澄迈县金江镇人民中路某土产日杂店内,陈某某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处行政拘留处罚。1月26日,澄迈县金江镇跃进西三路某商店内,李某某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处行政拘留处罚。1月26日,澄迈县金江镇中山路处,叶某某在禁燃区域燃放鞭炮,被处500元人民币罚款。
据介绍,在政府禁止的区域或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