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和调整
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2号),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办发〔2021〕28号),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进行调整。现将成立和调整后的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成立的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吉林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
吴靖平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赵海峰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 虎 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田玉山 省税务局局长
刘化文 省财政厅厅长
张洪彬 省市场监管厅厅长
宋 刚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省税务局副局长刘国民兼任。
二、调整的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一)吉林省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组 长:
韩 俊 省 长
副组长:
安立佳 副省长
蔡 东 副省长
成员由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安桂武,省政府副秘书长苏衡、张凯明,各市(州)政府及中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办公室主任由省科技厅厅长李岩兼任。
(二)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组 长:
韩 俊 省 长
副组长:
安立佳 副省长
高 岭 省军区副政委
安桂武 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
盛效儒 省委副秘书长
苏 衡 省政府副秘书长
邢 程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员由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卫生健康委主任邢程兼任。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厅字〔2018〕46号)要求,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发文,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30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出品:吉报传媒
编审:董 杰
校审:卢文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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