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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资源税改革报告(陕西省榆林市税务局)


1月26日下午,为切实推进税收共治合作、强化税收司法保障、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榆林市公安局联合举办深化税收共治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守华出席仪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雷红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立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亚斌,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毅参加仪式。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武卫主持会议。




会上,四部门聚焦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完善涉税合作工作机制、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纵深推进税收精诚共治等方面,作了深入交流发言。四部门联合签订涉税、检税、警税合作框架协议。据悉,协议明确了合作原则、目标、内容,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加快落实《榆林市税费征收保障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强化税收司法保障等工作任务,凝聚了强大工作合力。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守华在讲话中指出,全市各级公检法机关和税务机关要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在加强机关党建、强化人才队伍保障、规范权力运行、开展打虚打骗大要案查办等方面互相借鉴交流经验,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做法、新机制,开创税收共治共建新格局。要开拓创新,不断深化和拓展税收共治多领域合作,加强税务机关涉税违法案件检查、公安机关涉税案件侦办,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人民法院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等工作的有效衔接,严防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要积极探索推进信息化建设,畅通数据共享渠道,探索建立税务机关与公检法机关涉税案件数据信息交换机制,推动案件查办资源高效共享,合作深度融合。要积极推进各县(市、区)税务局建立健全与同级公检法机关协作机制,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实现四方协同合作治税,共同推动榆林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今后,全市税务系统将以本次签订合作协议为契机,在省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税收共治思维,着力在党建引领、常态合作、创新举措和队伍锤炼上下功夫,书写税收共治新篇章,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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