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锡集成办税服务厅 习国穗 摄
30项改革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9月1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和优化纳税服务等5方面提出了30项改革措施,精准对焦纳税人需求,统筹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提质升级。
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
1.减少和优化税务行政审批。
2.推行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
3.简化纳税人设立、迁移、注销手续。
4.改进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
5.精简涉税资料报送。
二 、切实创新监管方式
6.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
7.全面推行实名办税。
8.推进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
9.建立信用动态监管方式。
10.优化征管资源配置。
11.强化部门协同合作。
三、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12.推行新办纳税人“零门槛”办税。
13.创新发票服务方式。
14.便利申报纳税。
15.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就近办税。
16.深化国税局、地税局合作。
17.提高政策服务透明度。
18.完善纳税服务评价机制。
四、持续改进税收执法
19.规范税务行政处罚。
20.严格核定征收管理。
21.科学应用风险应对策略。
22.完善税务稽查执法机制。
23.加强风险应对扎口管理。
24.加强税收执法监督。
五、统筹升级信息系统
25.优化金税三期系统功能。
26.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27.加快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
28.集成整合信息系统。
29.加快对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30.推动数据融合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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