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耕地占用税,无疑是对我国耕地又一次深度改革。这次改革的主要目标就是占用耕地进行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使用者。这一举措必定会让利益相关者"动起来"。
一是耕地使用节约化。我国地大物博,但是人口众多,导致人均耕地资源占有量少。尤其是18亿亩的耕地红线如何保证?耕地使用率如何最大化?一直是困扰我国耕地改革的主要问题。
当前,耕地不停的被占用,耕地红线一步步的被紧逼,耕地占用税出台势在必行。占用耕地的数量不同,所缴纳的占用费也不尽相同,占的越多,缴纳费用越多,形成了耕地占用费的阶梯收费制度。
我国人口分布不均衡,地区气候条件差异较大,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平衡,耕地占用税如何更好的实施?国家提出了地区差别定额税率。企业或者个人为了节约成本,少缴纳耕地占用费,必然会尽量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这样就实现了耕地的节约最大化。
二是耕地纳税明确化。耕地使用企业或者个人在进行非农业建设申报用地前,根据所占用耕地的数目以及占用耕地缴纳占用费的不同标准,就可以清楚的计算出需要缴纳的耕地占用费的数额。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用地时,要根据耕地使用企业或者个人的用地计划及征收机关开具的预缴税款凭证、验资证明或免税证明,才能办理用地手续并出具响应的证明,这样就有效防止了使用者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
三是部门征税主动化。耕地使用企业或者个人在进行非农业建设申报用地前,申报用地前必须落实耕地占用税的资金来源,要充分预留相对应的耕地占用费,最大限度的实现了耕地缴纳数额的精准化。
同时征收机关依据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出具的实际用地数,主动为纳税人办理相关的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手续,对耕地使用企业或者个人缴纳的耕地占用税预缴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这也激发了征税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是费用效益最大化。实行耕地占用税预缴制度后,相关部门就可以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各级相关部门会根据缴纳的耕地占用税的数额进行制定年度使用规划。
各级相关部门就可以根据使用规划进行定额、定量的资金拨付,并稳步推进轮作休耕、堰渠修建、荒滩治理、退耕还林、良种培育等项目的推广和建设。
耕地占用税的实施必定会逐步推动耕地的合理利用,让占用的非农建设用地更好的合理充分的利用,与此同时,闲置荒芜的非农用地也会逐步流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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