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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税收征收管理法(关于烟叶税征收管理的说法)


烟叶税法


  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自2006年4月28日起开始施行。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与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二)征税范围


  晾晒烟叶、烤烟叶


  (三)税率


  比例税率:20%


知识点: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价格×税率(20%)


  烟叶收购金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


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


  应纳税额=收购价款×(1+10%)×20%


  (二)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


  2.纳税地点


  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期限


  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烟叶税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烟叶税的纳税人为销售烟叶的单位和个人


  B.烟叶税的征税范围为晾晒烟叶、烤烟叶


  C.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烟叶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因此选项A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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