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关于寻找次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 年3月11日,涡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浙江省疾控中心协查函。函示:杭州新冠阳性病例何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董某某为我县户籍人员,县疾控中心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和部分次密接人员已转运至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密接董某某3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现将该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3月9日22:00左右抵达涡阳淮中大道巴厘岛休闲养生会所洗浴住宿,住宿在二楼,早上8:00离开。
二、3月10日8:20分左右在团结路中国农业银行办理业务,停留约半小时后,8:50分左右自驾前往紫光大道鸿运楼四楼中国农业银行总部办理业务,中间停留约半小时,9:30左右到鸿运楼旁老广场早餐店就餐,停留约15分钟。13:00自驾回到居住地涡阳县陈大镇,未再外出。
三、3月11日06:00至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2022年3月9-10日在上述时间段与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联系当地所属街道、村(社区)或向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尽快落实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相关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备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医,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请全县适合接种但未完成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加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涡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558-7257216
涡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1日
紧急寻人
2022年3月10日,利辛县疾控中心接外地协查函,函示:张*敏、马*骄为外省确诊病例陈*和李*赛的密切接触者,张*敏、马*骄已于3月10日在我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集中隔离,第一次、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密接1:张*敏、密接2:马*骄两人在利辛县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一、密接1:张*敏,在利辛县实验小学十字路口东100米路南“CHIC”服装店上班。
3月3日,7时55分-8时30分在老二中门口天津包子店内就餐;13时-13时05分在建设路与五一路交叉口旁周记烧饼店购买烧饼;19时55分-22时在淝河路万峯汇广顺兴店就餐。
3月4日,13时15分-13时20分在向阳路中学72小时便利店购物。
3月5日,10时-10时17分在八一宾馆路口守信水果店购买水果;22时20分-22时28分在体委附近好劲道拉面店等人;22时30分-22时40分在体委对面兰州拉面馆买面打包带走。
3月6日,11时55分-13时22分在体委对面粉蒸菜馆就餐;13时28分-13时35分在七彩世界商场DQ店购买冰淇淋。
3月7日,7时45分-8时05分在东风浴池旁芜湖汤包店就餐;8时10分-8时20分在县直幼儿园门口送孩子上学;12时25分-12时37分在武装部旁陕西面馆买面打包带走;12时20分-12时25分及20时40分-20时46分在周记烧饼店购买烧饼。
3月8日,11时30分-13时30分在利辛七中文州食府就餐;16时25分-16时40分在县直幼儿园接孩子放学;16时30分-16时37分在县直幼儿园旁幸福果园购物。
二、密接2:马*骄,在利辛县城关镇建设路与五一路交叉口旁边“W”女装店上班。
3月5日,20时50分-21时20分在城关镇英伦华第小区南门回民村郭楼牛肉汤店就餐。
3月6日,20时10分-21时30分在城关镇嘉和月亮湾小区南门钱氏龙虾店就餐。
3月9日,19时-20时在城关镇民乐苑小区刘大碗特色牛肉拉面店就餐。
3月10日,10时40分-10时55分在利辛县人民医院千福鑫核酸检测点采集咽拭子。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看到公告后及时相互转告,如有上述提及的时间段与张*敏、马*骄近距离接触的其他人员,立即向所在地社区(村)、单位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
利辛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0558-8816126、8805291。
利辛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关于紧急寻找次密接的公告
2022年3月11日16时30分,我县主动发现一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县疫防办已对李某某采取了集中隔离管控措施,首次双采双检及环境检测均为阴性。
经核查发现,李某某的活动轨迹如下:
3月4日,20:54李某某入住城西凯旋宾馆8517房间。
3月5日,12:27李某某乘坐出租车到温泉大道二水厂对面三楼租住地。
3月6日,14:00-15:00到租住地附近“剪之约造型”理发店洗头。
3月7日,22:00左右到天佑生活超市(温泉大道与步文大道交叉处)购买生活用品。
3月8日,22:00左右到天佑生活超市购买生活用品。
3月9日,22:27到天佑生活超市购物,22:37离开;22:46再次到天佑生活超市购物,22:49离开。
3月10日,22:07到天佑超市购买香烟,1分钟后离开。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与李某某有相同时空轨迹的人员,立即向岳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或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岳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2188782。
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2191172。
岳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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