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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竹山防疫政策(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疫情最新消息)

“对于制造、散布、传播谣言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一律给予撤职乃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于瞒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一律给予撤职乃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月3日,湖北省竹山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印发《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个一律”纪律要求的通知》,对全县党员、干部和从事公务的人员提出“十个一律”纪律要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竹山县纪委监委启动“战时”机制,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第一任务,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线,开展监督检查,突出政治监督,做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以严格的监督促履责抓落实,筑牢疫情防控纪律“警戒线”。


“疫情是命令,防控是责任,必须严肃查处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行为。”竹山县纪委监委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个一律”纪律要求,即一是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不坚决、阳奉阴违、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纪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分;二是对于制造、散布、传播谣言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一律给予撤职乃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三是对于瞒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一律给予撤职乃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四是对于工作失职导致漏报、迟报、错报疫情防控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纪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分;五是对于疫情防控过程中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临阵脱逃的,一律给予撤职乃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六是对于疫情防控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予以降职或者给予撤职乃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七是对于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防控专项资金、防护物资的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八是对于借防疫之机搞权钱交易、假公济私、谋取私利的,一律依纪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分;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九是对于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上述违纪违法情形之一的一律先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再倒查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派出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十是对违反上述九种情形受到处理处分的案件,一律送省、市纪委监委审核,并公开通报曝光。


连日来,竹山县纪委监委成立5个督导检查组和3个暗访组,采取“群众举报 督查 暗访”方式,建立问题即查快办工作机制,重点围绕疫情防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做到疫情防控监督“全流程、无死角、全覆盖”。


同时,竹山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自我保护防控新型肺炎的通知》《关于严明纪律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明确疫情防控“五条纪律”要求,以铁的纪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5个督导检查组和3个暗访组严格实行“日督查”“日通报”制度,逐一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并督促整改落实,有力促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袁海成)


(责编:张隽、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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