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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违法刑法吗(避税不犯法,可以随便避税)


那么问题来了,为啥当年刘晓庆涉嫌偷税进去了四百多天,而薇娅、范冰冰只罚款就可以了事,而并不需要坐牢呢?


首先,他们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这是逃税,不是合理避税,这肯定是一个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


但是,刘晓庆出事的时候,适用的是1997年刑法,当时的罪名叫偷税罪,具有双重违法性,违反了刑法和当时的税收法律法规。偷税罪没得商量,一经发现,必须接受刑法和行政法规的双重处罚,直接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


而现如今的薇娅、某冰、某爽所适用的《刑法》,是经过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修改过的,修正案(七)当中增加了一款出罪事由:“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也就是说,第一次偷逃税款的,经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的,就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用坐牢了。但是五年内因为偷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现在的刑法给予第一次逃税的人一次补缴的机会。


但是,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所规定的罚款数额,可是要远远高于以前所规定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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