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占地面积
该工程永久占地面积 449.72hm 2 ,临时占地 58.37hm 2 。项目永久占地包括路基占地、桥梁占地、互通立交占地和附属设施占地;临时占地包括临时施工场地占地、施工便道占地,具体见下表
2 、占地类型
本工程共占地约 508.09hm 2 ,其中永久占地面积 449.72hm 2 ,临时占地面积58.37hm 2 ,占地类型为耕地、园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其他用地。
本工程占地情况详见表
拆迁工程
据可研报告并经现场勘查,拟建项目主要拆迁情况为:砖瓦房 28683 平方米,厂房 7157 平方米,蔬菜大棚 452334 平方米,养殖场 29630 平方米;坟 755 冢,围墙 5905 米。
本项目拆迁全部为工程拆迁,不涉及环保搬迁。项目建设拆迁安置等工作具体由本项目沿线地方政府进行统一安排,建设单位出资进行补偿,工程拆迁统一采取货币化一次性补偿。补偿标准依据鲁政办字[2008]49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速公路工程征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7 年 12 月 1 日国务院令第 511 号),以及地方标准及其它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沿线地方政府负责本项目拆迁过程产生的居民安置社会影响等防治工作。
土石方工程
1 、表土剥离及平衡
本项目表土剥离的重点区域为主体工程(主要为路基、互通立交、桥梁区、附属设施区、互通连接线区)、临时工程(临时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等),占用耕地,路基剥离表土就近集中堆放于互通和附属设施永久占地范围内的边缘位置,保持和施工作业面的一定距离,供施工结束后绿化覆土施工,临时工程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于临时占地范围的一角,在建设期间临时堆放,供后期绿化及植被恢复使用。
因为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占地均以耕地、园地为主,故后期绿化及复耕用土均可采用施工前的表土剥离,剥离深度一般 0.3m。对于可利用的表土资源应当全部剥离,对于耕植土较厚的路段,剥离厚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绿化覆土施工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绿化根据树的大小确定合适的土层厚度。
本项目表土剥离总量为 136.75 万 m 3 ,主体工程剥离的表土在互通立交、附属设施及路基沿线等永久征地范围内堆放,不需要增加临时占地,不设置临时堆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剥离的表土在本区域内集中堆放,施工便道剥离的表土在临近场区内集中堆放。剥离的表土在施工后期全部回填,用于主体及临时工程绿化、复耕覆土,表土剥离及去向见表
2 、土石方 数量
根据设计资料分析,本项目全线挖方 20.91 万立方米,填方 1302.16 万立方米,借方 1281.25 万立方米。挖方通过桩段间调运可全部用于路基回填,无弃方量。
本项目土石方调配平衡表见表
投资估算与工期安排
1、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 78.89 亿元。本项目法人为高德公路建设(德州)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2、工期安排
建设期为三年。2022 年 12 月开工建设,2025 年 11 月建成,工期 3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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