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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15条红线(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16种情形)


近日,滁州警方联合市税务局稽查分局,以本市安徽厚成物资有限公司(下称“厚成公司”)为突破口,成功破获“5.18”石化、黄金领域特大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截至目前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涉案金额高达2000亿元。



一、虚开发票2000亿,目前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11月4日,《安徽商报》发布重要新闻,滁州警方联合市税务局稽查分局成功破获“5.18”石化、黄金领域特大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截至目前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涉案金额高达2000亿元。


2020年3月份,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在工作中掌握重要线索,注册地为滁州琅琊区的厚成公司从上海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且抵扣异常,有涉案嫌疑。警方实地摸排调查发现,厚成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上海某金属材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山东某物流公司,存在变票现象,同时银行流水也是反映即进即出,整进整出,存在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嫌疑。


5月,琅琊警方成立专案组立案调查。经过一个多月侦查摸排和外围取证,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闫某某、孙某等十六人为核心的松散型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经侦查查明,自2014年以来,该团伙在无实际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注册多个空壳公司,根据买方需求大量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单位遍布多个省市,范围包括有色金属类、建材类、燃油类等类别,涉及虚开企业160余家,发票数量40余万份,涉案金额价税合计已达2000亿元。


目前,闫某某、孙某等七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琅琊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华某某被宁波市检察院批准逮捕、陈某某被山东省东营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税务总局等六部门工作部署会议:将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10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在北京召开全国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虚开发票、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暨常态化打击工作部署会议。



会议披露,自2018年8月启动打击“三假”专项行动以来,截至2021年9月,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44.48万户,挽回出口退税损失345.49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3459人,5841名犯罪嫌疑人慑于高压态势主动投案自首,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经济税收秩序。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三假”涉税违法犯罪的力度,深化行政与司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在四部门专项打击的基础上,新增最高人民检察院、外汇管理局加入联合打击工作机制,对危害社会经济税收秩序、危害国家税收安全的“三假”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六部门联合常态化打击。


会议强调,对“三假”特别是团伙式、暴力虚开发票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一点也不手软,决不让“劣币”驱逐“良币”,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切实维护国家经济税收安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要健全五大机制做好对“三假”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常态化打击工作。


一是立足常打长打,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形成更强劲的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数据共享,健全监控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和及时处置行业性、区域性、潜在性“三假”涉税犯罪风险;


三是聚焦精准打击,健全联合办案机制,做好行刑衔接,对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进行联合督办;


四是注重综合施策,健全依法惩处机制,促进常高压、强震慑;


五是突出以打促治,健全改进提升机制,完善各部门监管措施及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源头防范、系统治理。


三、企业帮教你几招,是不是虚开看发票就知道了


发票虚开,很多情况下是真票假业务,这种情况下,通过网站等方式查验发票真伪无法发现虚开的问题(因为发票本身就是真的)。但依照税务人员的经验,根据有限的票面信息,同样可以对发票是否涉及虚开进行分析判断,最终揭穿其虚开的事实


1.销售地、采购地距离分析


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从节约成本、方便接受服务的角度考虑,会尽量就近采购。如某玻璃生产企业生产玻璃中会消耗天然气,从节约成本角度考虑,该只能指向该单位接受了虚开。随后的调查,证实了检查人员的判断,该单位因接受虚开,被定性为偷税,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虚增的成本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该行为导致少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被追缴,同时被处以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


2.对方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分析


任何一个纳税人都会有其相对稳定的经营范围及经营能力,如一家电器销售公司,一般情况下不会提供房屋中介服务。再比如,一个注册资本金五万元、员工人数五人的企业,不太可能承接造价一亿元的工程、开出一亿元面额的发票,这与其经营能力不相符的。


检查人员在检查B公司“管理费用”账簿、凭证时,发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单位为“胜*电子经营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咨询费”,金额为29999元,无任何相关合同、协议。


询问该单位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回答是:管理咨询费。检查人员查询“胜*电子经营部”相关注册信息,发现该经营部为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销售。显然,这样的单位是不可能提供咨询服务的,该发票所记载的业务并不存在,为虚开。最终,该单位发票违法行为被处罚,同时,虚列费用导致少缴的企业所得税被追缴、并被处以少缴税款0.5倍罚款。


3.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整


从常理来说,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价税金额恰好为整数的概率极低。


4.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的处罚



四、金税四期要上线!“虚开虚抵”发票的行为必须收手了!


我们都知道金税三期已经很强大了,近日国税公告了金税四期的采购信息,金税四期上线后,国家的“监管之网”织得越来越严密。





为什么这么着急采购金税四期?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随着11月1日15个地区陆续公布社保入税,再加上之前已经社保入税的地区,全国各地区社保入税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所以,原有的金税三期已经不能满足需求。


那“金税四期”强大到何种地步?


金税三期,实现了对国税、地税数据的合并及统一,其功能是对税务系统业务流程的全监控。


金税四期,不仅仅是税务方面,还会纳入“非税”业务,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同时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


这意味着,企业更多的数据将被税局掌握,监控也呈现全方位、立体化,以后想在税务上动“歪脑筋”更加行不通了。


企业帮提醒各位老板和会计税局以票控税,查税必查票!虚开发票是红线,一定不能碰!


五、“虚开虚抵”发票的行为必须收手了,企业帮送你7个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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