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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结转期间损益时出现同步结转怎么办)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18-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二)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3)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5)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7)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


1)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2)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将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改为“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4)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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