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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收入属于提供劳务吗(交通运输企业提供运输劳务是收入吗)

道路运输业内长期存在挂靠现象,在挂靠经营者及其雇佣的驾驶员维权活动中,出现挂靠经营者及其雇佣的驾驶员能否组织工会或者协会问题,本文根据现行法规,对道路运输行业组织工会协会适用法规规定进行探讨。




一、依照现行法规,职工才能参加和组织工会


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对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护开始探索,规定“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拓宽维权和服务范围,积极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然而,道路运输挂靠经营者及其雇佣的驾驶员是否属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明。依照现行法规和政策,道路运输挂靠经营者及其雇佣的驾驶员不能参加和组织工会。


近年来,一些地方尝试吸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入工会,包括劳务派遣工、临时工、挂靠货车司机等,都是在地方总工会指导下,要求企业成立工会,再以企业为主导吸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入工会,而非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行发起组建工会。另外,行业综合党委按照要求组建,负责行业内的党的建设,但是并未要求工会建设由行业负责。即使未来赋予行业管理机关履行行业工会职责,工会工作也应由党委领导,由专职的工会或者党务部门承担。




二、依照现行法规,工会只能以企业为单位组建


《工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说明企业工会依法应以企业为单位组建,即使是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是以企业为单位联合,不能由劳动者排开企业,以个人为主体任意组建。




三、依照现行法规,组建工会必须上级工会批准


《工会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组建道路运输企业工会,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中国工会章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同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会员,组织在一个工会基层组织中;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组织。除少数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的产业,其产业工会实行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双重领导,以产业工会领导为主外,其他产业工会均实行以地方工会领导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产业工会领导的体制。各产业工会的领导体制,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确定。”全国工会的产业工会总共有十个,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为其中之一。2001年,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在原中国海员工会、中国公路运输工会和中国建设建材工会的基础上成立,现设5个处室:办公室、海员工作部、公路运输工作部、建筑工作部、城建工作部,对口行业主要包括:远洋运输、内河水运、港口、海上救助打捞、海事、航务工程、公路建设、公路管理与养护、公路运输、仓储、城市供排水、公交、地铁、燃气、热力、出租车、环卫、园林等行业。但是,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并未按照行政层级设立下级工会,一些地方并没有作为产业工会的交通或者海员工会。


如果地方有作为产业工会的交通或者海员工会,应当按照中国海员建设工会的相关规定确定道路运输企业工会的上级工会。如果没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道路运输企业工会所在区县(自治县)的总工会为其上级工会。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历史上曾经主管国有道路运输企业,这些企业的工会按照党群关系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工会管理。随着道路运输企业划入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工会管理的国有道路运输企业工会已经大幅减少。国资以外的道路运输企业工会,按照现行规定,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工会无权管理。




四、依照现行法规,道路运输相关协会已经成立的,不得重复组建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现在各地均设有道路运输协会,道路运输协会一般再设有道路客运、出租汽车、货运分会。各地也均设有交通运输协会、物流和采购协会等。现在在这些协会之外成立道路运输相关协会,不符合现行法规精神。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道路运输业务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成立道路运输相关协会,必须先经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再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所以,依照现行法规,新成立道路运输相关协会几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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