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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网上平台(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11月8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行政提醒会。







会上,省市场监管局网监、价格、广告、食品、质量、投诉举报等业务机构负责人针对当前网络市场交易秩序、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促销价格、互联网广告、食品餐饮安全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向电商平台企业作出行政提醒。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促销期间,平台企业和电商经营者要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广告、价格、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监测检查和内部管控。二是要严格规范促销行为,要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促销的商品或服务销售完毕后,应当在促销页面及时告知消费者。三是要规范广告和宣传行为。电商广告应当准确、清楚、明白,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四是要严格保障促销商品和服务质量。在促销活动中不得销售、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五是要加强售后服务队伍管理,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商标权利人投诉,确保“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得到切实执行。




与会互联网和电商企业表示,将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措施,强化技术监控手段,提升自身治理能力,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服务发展大局,把共识化为行动,共同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字节跳动、拼多多、美团、九机网、翡翠王朝、云品荟等15家网络交易平台代表,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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