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铜陵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于10月1日起施行

记者 陈震

日前,经铜陵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市商务局等八部门正式印发《铜陵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鼓励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建立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县区政府(含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机制。

《办法》要求,申请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其选址、规模、场地建设和设施配备等,应当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和相关标准要求。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污染防治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控制噪声、粉尘、异味等污染。

《办法》明确,鼓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加盟)等方式,整合市场资源,提升组织化、规模化水平。支持推广“互联网 回收”新模式,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建立或整合再生资源交易平台,为上游回收企业与下游分拣、利用企业搭建信息发布、竞价采购和物流服务平台。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再生资源移动手机APP、微信和网站回收服务。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