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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保障房官网)

京建法〔2021〕10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区、保障西城区、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城乡建设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北京市建筑城乡建设垃圾处置管理规定》,规范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上述法律法规中所涉及行政处罚职权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和调整,新增行政处罚职权4项,调整10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房官行。


各单位、各部房官门要进一步住房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北京提高执法水平,在行使委员会行政处罚职权时,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和国行政处罚法》,全面考量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保障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北京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的通知》(京建法〔2019〕8号)委员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法律法规新增及住房调整14项职权)(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1网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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