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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务处理(弥补亏损会计分录)

问:《小企业会计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小企业在处理会计政策、会计账务估计变更时遵循未来适用法。本年度发现的前亏损期差错(前分录期差错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应以前用会计估计错误等),无论重要与否,都不进行追溯调整,将损益直接记弥补入当期利润表。 我比较纠结,这个亏损政策说的是不调整是最新的,小企业是不是不用在通过以前账务年度损益调整这个处理科目了!为什么大家都还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调整?我不太理解?


答:


《小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差错更正”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但企业所得损益调整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前不会根据你选用的会计制度不同而发生变化!那么这些前期差错无论你做不做追溯调整,都要进行前期申报的更正。而这部分收入或费用应该在前期计税,而不应分录计入本期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果你选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话,前期的差错你会计入本期的损益,这样就产生了账务与税务的差弥补异,就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1. 财务工作实操性强,虽然证书在手,说起分录和财务准则头头是道,却在工损益作中被实务问题纠缠,模棱两可,找不到解决方法年度。上网搜索却发现有些问题的答案早已过期,不处理再适用现在的财经法规或是会计准则;好不容易会计找到一个最新解答却发现解答的内容根本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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