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剑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成长期医疗器械企业该如何调整经营策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达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目的?本期为大家带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政策下,医疗器械企业的经营策略。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优惠内容:
1、未形成无形资产,按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2、已形成无形资产,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经营策略:
1、重视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等是无形资产的一部分;
2、围绕市场需求,积极开展具有创新医院和突破性医疗器械的产品研发;
3、主动寻求高企、院校开展项目合作;
4、必要情况下,通过收购或者合作的形式,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商品。
除了上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成长期企业还可以享受“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和“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优惠内容:
1、2014年1月1日后新购专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价值≤100万元,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100万元,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法。
2、企业持有的价值≤5000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医疗器械旧;2013年12月31日前优惠政策持有的价值≤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企业所得税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价值≤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企业所得税计算折旧;>500万元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经营策略:
1、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稳健加大研发投入;
2、有计划的扩大企业制造规模,增加固定资产。
除了上述“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成长期企业还可以享受“制造业及部分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和“制造业及部分服务业小型微利企业符医院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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