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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园路开户银行(西街口建设银行是什么开户行)

资产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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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7日,楚雄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云南银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楚雄嘉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妥善处置七彩嘉园住宅小区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广大购房人群体的合法利益,管理人拟定了《七彩嘉园小区复工续建方案》,并于2021年1月28日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方案通过后,管理人组织参与续建的施工单位按照原规划图纸陆续完成了地下室土建工程、商业土建工程、商业水电安装工程、商业给水安装工程、电力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商业电梯安装工程等收尾工程。


为有效处置债务人财产,管理人委托云南金槌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槌拍卖”)对位于“七彩嘉园”小区的住房、商铺、车位进行公开拍卖,现将首轮资产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资产处置标的物


楚雄市鹿城镇西园路49号,七彩嘉园小区地下一层、二层车位。





拍卖时间




2022年1月15日9:00时。





拍卖地点


楚雄锦星酒店会议室。



展示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均接受看样,但管理人不统一安排看样时间,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看样。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楚雄市鹿城镇西园路49号七彩嘉园小区。


特别提示: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已知的和未知的瑕疵的确认,并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拍卖会流程


(一)竞买人条件


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1.审理该破产案件的法院;


2.该案件的管理人;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如拍卖标的物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等);


4.第1至第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成交后管理人发现上述禁止购买主体成为成交方的,管理人有权撤销交易,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程序


1.报名


参会的竞买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前往云南金槌拍卖有限公司(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247号)进行报名。


个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2.缴纳保证金


各竞买人需在2022年1月14日18:00前将竞买保证金(每个车位10,000.00元)交纳至管理人账户,转账时请备注“竞买保证金”。竞买未成功者,保证金将于拍卖会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如同一竞买人报名多个车位的,每个车位均须单独交纳对应保证金。


管理人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楚雄嘉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8719 0945 1110 5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


3.现场竞价


本次拍卖采取线下现场拍卖方式进行,以资产评估价为起拍价(起拍价区间9万-13万),每轮加价幅度以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4.签订合同及余款支付


(1)签订合同


成交当日即签署《成交确认函》,后由管理人通知,携《成交确认函》至管理人办公室签订正式《车位转让协议》。


(2)支付余款


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即2022年1月21日18: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管理人账户(与前述保证金交纳账户一致)一次性全额支付余款,付款时应注明“xx车位购买价款”。


特别提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时与管理人签订正式合同的,或者签订合同后未能按照上述时间将买受价款按期足额支付到管理人账户的,则视为买受人根本违约,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毁约处理


管理人与各项资产出价最高者签订正式合同后,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符合《车位转让协议》约定解除条件的,管理人将与原买受人解除合同,并凭《候选确认函》直接与出价次高者签订《车位转让协议》。





成交资产的移交


拍卖标的物将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与评估明细存在差异的不对成交价款做任何调整,买受人逾期接受交付的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相关税费


标的物转让、变更登记等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现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管理人将于资产移交完成后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二)拍卖佣金


竞拍成功后,买受人按成交价款的1%向拍卖机构支付拍卖佣金。详情以金槌拍卖发布的《拍卖规则》为准。





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本拍卖会处置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职责及执行债权人会议有关《财产变价方案》的决议;


(二)各竞买人请务必遵照本公告,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拍卖方式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遵守拍卖规则并理性参与;


(三)本通知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四)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权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因竞买标的物本身价值大,其保证金、成交价高,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提前充分咨询银行,对接好支付工作;


(六)如存在恶意串通、恶意竞价等违反竞买规则的,管理人有权拒绝签署《车位转让协议》并重新组织拍卖,以上人员不得再参与债务人所有资产的拍卖竞价。





咨询与监督


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金槌拍卖或管理人咨询。


联系方式如下:


金槌拍卖:0878-3111114、13887896681


管理人联系电话:15750323794


本破产案件审理法院楚雄市人民法院对本次拍卖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在拍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可向法院如实反映和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878-3386711


特此公告。




楚雄嘉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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