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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轮工商银行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开户行支行名称)


继集中曝光外卖行业从业人员驾驶电(机)动二(三)轮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案例后,12月31日,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又针对快递行业配送人员驾驶电(机)动二(三)轮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案例进行首次实名曝光。


1. 广元市圆通速递公司,快递配送人员刘某某,于2020年12月8日10时43分,在利州区则天北路汽车站外面,骑行电动三轮车川H065040在送快递(工作)途中,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我队民警查获。


2.广元市中通快递服务公司,贯某某、李某、李某、伍某某、梁某某5名配送工作人员,于2020年12月16日,在利州区胤国路,于配送工作途中,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使用机动车安全带被交通民警查获。


3. 广元市中通快递宝轮分公司,快递配送人员寇某,于2020年12月29日在利州区宝轮镇水电路口,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被交通民警查获。


4. 苍溪县邮政管理局,快递配送人员张某、樊某,于2020 年12 月25 日下午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行驶至西江路,因“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5. 剑阁县百事汇通网点,快递配送人员陈某某,于2020年12月23日10时25分,在剑阁县拐枣大桥上骑行无号牌电动三轮车送快递(工作)途中,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其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三轮车的违法行为。


6. 广元昌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快递配送人员张某某,于2020年12月16日下午,驾驶川H075794号两轮电动自行车,行驶至青川县浙川大道中段行政中心中段时,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交通民警现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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