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依据
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惠民补齐短板确保一季度国民经济恢复性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市办字〔2022〕6号)
主要内容
一、补助对象
凡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工商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发放一次性用工补助。
(一)2022年一季度末用工数较2021年12月末用工数增加;
(二)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三)为新招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二、补助标准
对于2022年一季度末聘用人员较2021年12月底每新增1人,按每人500元标准补助企业,同一企业补助上限为30万元。
三、企业申报补助时间
2022年4月8日至6月30日
四、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二)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影印件
(三)新招用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
(四)劳动合同影印件
(五)新招用人员花名册影印件
五、申报方式
为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接触,本次补助全部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申报补助的西安市企业须于限定时间内通过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申报。
温馨提示
1.企业与新招用员工劳动关系与社保关系必须一致;
2.企业应为新招用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且申请补助时各项保险账户属正常参保状态;
3.若在申请过程中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部分,系统会出现相应提醒,企业进行修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