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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挖掘机赚1000万要交多少税(挖掘机一个月20万干活交多少税)

问:本人购买了一台大型挖掘机使用了几年,现在本人办理了公司,想以投资入股方式将原购买的设备投入到公司。请问,是否需要开具发票?是否应当免征增值税?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答:在发票开具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六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因此,以设备投资入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当开具发票,以发票作为入账依据。在增值税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五条以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因此,个人将自己使用过的设备向企业进行投资,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应免缴增值税。在个人所得税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的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纳税所得额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非货币性资产原值为纳税人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非货币性资产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合理税费是指纳税人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与资产转移相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当然,如果收入扣除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等于或小于0,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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